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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中市記帳士公會中市記字第112B0014號 函文

關於會計服務業之單一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如在五人以下者,尚未強制須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故可排除【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請 查照。

附件:函文、本會辦理代理報名丁種課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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