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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3法令變動

一﹑法規命令

1. 行政院公告:公告自113 年4 月1 日至113 年6 月30 日,機動調減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 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100%

2. 財政部公告:訂定「一百十二年度個人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列報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基準」,自即日生效

3.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個人符合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之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

4.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3 條、第4 條、第12 條條文

5. 經濟部公告: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及「限制輸入貨品表」輸出入規定之機關名稱,自即日生效

6. 內政部公告:訂定「全國性合作及人民團體業務財團法人適用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之一定金額」,自即日生效

7. 經濟部公告: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自113 年1 月1 日生效

二﹑行政規則

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廢止本會96 年1 月2 日金管保一字第09502503851 號令、金管保一字第 09502503852 號令,自即日生效

2. 經濟部令:廢止「經濟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商圈補助要點」,自即日生效

3. 經濟部令:修正「中小企業開發公司設立須知」,自即日生效

4.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中小企業財務融通輔導作業要點」修正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辦理中小企業財務融通輔導作業要點」,並修正規定,自即日生效。

5.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中小企業品質提升輔導作業要點」修正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辦理中小企業品質提升輔導作業要點」,並修正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6. 財政部令:核釋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於法定申報期限前經查獲之處罰原則

7. 經濟部令:修正「經濟部查核溶劑油及潤滑油輸入或銷售流向作業要點」第2 點規定

8. 修正「經濟部工廠管理輔導會報設置要點」部分規定、「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設置要點」、「經濟部台日產業合作推動小組設置要點」、「經濟部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推動小組設置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9.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令:修正「經濟部工業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製造業與相關技術服務業升級轉型人才培訓補助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製造業與相關技術服務業升級轉型人才培訓補助實施要點」;修正「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第1 點規定,名稱並修正為「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修正「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第1 點規定,名稱並修正為「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

10. 財政部關務署令:廢止「自由港區事業輸往國外物(貨)品輸出文件通報作業規定」,自即日生效

11. 農業部令:修正「老年農民喪葬慰問金核發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12. 財政部令:修正「海關依關稅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裁處停業或廢照認定原則」,自即日生效

13. 財政部令: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14.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令:修正「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辦理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15.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令:修正「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要點」第5 點、第10 點、第12 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16. 經濟部令:修正「非都市土地作為自然泉製造包裝飲用水使用申請用地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之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工廠兼營觀光服務申請作其他工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部分規定、「經濟部辦理及督導一般工業用油脂工廠申報調查作業程序」、「經濟部辦理及督導生產選定化學物質工廠申報調查作業程序」、「經濟部辦理及督導高風險群工廠管理調查作業程序」、「經濟部辦理生產及進口特定化學物質工廠申報調查作業程序」、「非屬低污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轉型遷廠或關廠及輔導期限處理原則」第2 點、第4 點、第11 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17.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令:修正「協助中小企業紮根專案貸款要點」第11 點、第12 點、第15 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18. 修正「經濟部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審議小組設置要點」第三點、「新北市土城頂埔及樹林大同國有基地承租人重大經濟建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九點、「都市計畫工業區毗鄰土地變更處理原則第三點第一款涉及擴廠面積但書認定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19. 交通部令:修正「露營場管理要點」部分規定及第6 點附件4、第10 點附件7,自即日生效

20.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令:訂定「輸出貨品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案件處理原則」,自113 年4 月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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